
侯寬仁
中新網6月25日電 臺北地檢署偵辦馬英九控告臺“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制作特別費筆錄不實案,24日首度開庭傳訊前“查黑中心”書記官王昌國,王的證述偏向侯,與馬英九欲控訴的內容不符,檢方決定近期傳訊馬英九的訴訟代理人陳長文到案作證。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王昌國是前“查黑中心”書記官,去年4月特偵組掛牌后留任在特偵組,而侯寬仁則疑在辦特別費案飽受輿論壓力后,與另名同僚周志榮歸建臺“高檢署”,檢察官張介欽昨天下午2時開庭傳訊王昌國,重建侯寬仁當時傳喚馬英九的開庭現場。
據了解,王昌國辯稱,有關臺北市府出納吳麗洳、會計莊美珍的偵訊筆錄,都是逐字逐句聽侯寬仁與她們的問答后抄錄、繕打,筆錄內容侯寬仁看過,證人事后也在筆錄上簽署,當時兩名女證人沒并無特殊意見申訴。
馬英九今年1月3日在特別費過關后,認為蒙受不白之冤,與侯寬仁起訴時誘導證人筆錄有關,遞狀控告侯寬仁涉嫌偽造文書,并與陳長文聯合告發候寬仁、沈明倫、周士榆3名檢察官偵辦前民進黨主席謝長廷的秘書陳雨鑫時放水,涉濫行不起訴罪。
馬英九指控說,吳麗洳出庭時被侯寬仁誘導訊問,吳的不確定答案,都被侯寬仁指示書記官王昌國作成肯定句的偵訊筆錄,陷人于罪;莊美珍部分,侯誘導莊如發現自己沒使用特別費即請款是否會核章?莊回答無從查考,卻被記成當然不會核章。
針對偽造筆錄部分,檢方調閱檢視有關07年1月25莊美珍、吳麗洳出庭的訊問錄像帶,翻譯成書面版內容后,開庭傳訊王昌國,王昌國作證后被飭回。
檢察官認為,為維護馬英九的訴訟權利,應給馬英九充分陳述意見的機會,不過,由于馬英九的地區領導人身分不宜輕率傳訊,考慮先傳訊替馬英九撰寫狀子的律師陳長文表示意見,之后再決定是否要傳訊侯寬仁出庭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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