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五日,香港電臺高級節目主任何重恩被控藉公職作不當行為,早上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并兼得堂費。何重恩是被指在九四至二000年間,故意或蓄意安排母親撰稿及做資料搜集,收取共四十萬元費用,而沒向港臺申報親屬關系,構成利益沖突。中新社發 譚達明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