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7日電 昨日召開的《上海市進一步貫徹落實文物保護“五納入”工作會議》規定,文物保護納入領導政績考核,并作為年度考核指標加以落實,保護不力將承擔相應責任。
新聞晨報的報道,根據會議要求,各級領導和相關部門必須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組織實施本區域、本部門文物保護的規劃和計劃,保障保護經費的落實;二是抓好文物保護法的宣傳、實施工作,加大依法保護和管理的力度;三是做好文物事業重大項目的建設、協調、支持工作;四是堅持不懈做好打擊文物走私、非法買賣文物等違法犯罪行為;五是做好文物專業人才的培養和隊伍建設工作。
同時,會議要求各級政府也要將文物保護納入財政預算,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擔的原則,為文物事業發展提供經費保證。
據悉,上海市將把文物保護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納入城市規劃、納入體制改革。(李曉明鐘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