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新當選的770名十三屆人大代表中,各級政府機關的代表62人,比上屆大幅減少38人,僅占代表總數的8.05%。上海市新當選的860名第十三屆人大代表中,廳局級以上領導干部人數比上屆減少49名。官員代表的減少,在這次省市人大代表換屆選舉中,已經成為一個普遍的特點——
如何優化代表結構,有兩個問題被認為至關重要:一是如何按城鄉人口比例確定代表名額,二是如何增加基層一線代表的比例。第一個問題在十七大報告中已經有了答案——“逐步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的建議,意味著從“41”到“11”只是個時間問題。第二個問題的實質是如何減少官員代表的比例——總額一定,這邊不減,那邊就不可能增加。
誠然,法律沒有規定官員不能當代表,也沒有規定官員代表的比例,相反法律還賦予代表履行職務時享有必要的豁免權,包括大會發言不受追究,非經權力機關許可,不被逮捕和刑事審判等,使得一些官員特別看重這個身份。在正式選舉中,由于知名度較高,官員通過競爭當選為代表常常也是順理成章。而且不可否認的是,官員代表中的不少人往往就是社會的精英,他們當選代表除了職位的因素外,長期的職場歷練鍛造了他們開闊的視野,練達的人情,良好的形象,贏得選民的信任合情合理。長期的政治實踐表明,官員當代表也未必就不能代表基層的聲音百姓的利益。
但是,這不意味著凡是有能力形象好的官員就應當當選人大代表。這是由人大作為議事機構的特殊性決定的。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發揮人民當家做主的權利是我國民主政治最核心的內容。人大代表具有廣泛的代表性,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本質要求,也是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體現。作為社會各階層、各團體表達自己意見和利益訴求的渠道,作為選舉和監督“一府兩院”,實現人民當家做主的平臺,人民代表大會中如果官員代表過多,將會出現以下弊端:第一,擠占其他各階層的代表名額,使人大代表的代表性大打折扣;第二,官員的管理角色意味著他們在很多問題上,很難真正代表管理相對人的利益;第三,讓官員代表去監督“一府兩院”的工作,無異于“自己監督自己”,軟弱無力;第四,官員代表平時公務纏身,調研難導致履職難。
鑒于“近幾屆全國人大代表構成中,工人和農民代表比例呈下降趨勢,尤其是一線工人、農民代表人數偏少”的實際情況,2007年全國人大在《關于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中規定:來自一線的工人和農民代表人數應高于上一屆。在目前各地公布的代表名單中,可以發現這一制度正在逐步得到落實。北京市十三屆人大代表中,基層和一線代表人數均高于上一屆。其中,工人代表28人,比上屆增加18人;農民代表21人,比上屆增加8人;河南工人和農民代表的總數達344名,占代表總數的36.2%;湖南長沙新選出的市十三屆人大代表中,一線工人33名,比上屆增加26名;江蘇省對蘇州、無錫、常州等農民工集中的城市提出明確要求,每縣至少要有一名農民工代表。特別引人注目的是,新疆自治區黨委辦公廳2007年9月發出通知要求:縣市、區人大代表中領導干部代表比例不超過25%,工人、農牧民、知識分子和其他勞動人民等代表所占比例不低于75%。輿論認為,這個硬性規定扼住了官員爭擠人大的要塞。如果真正把住了這個關口,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質量將會得到明顯提高。
降低官員代表比例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根據以往的經驗,下一步在認定代表身份時,應當注意把好“界別關”。各推薦單位應公示提名人選的基本情況,接受社會監督,不給廠長變“一線工人”,領導干部變“知識分子”,鄉鎮黨委書記變“農民”留下制度縫隙。從長遠來看,按照工人、農民、黨政干部、知識分子、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歸僑這幾個方面來確定代表界別,已然不能反映社會的發展變化。新興職業群體如企業家群體,如果不能獲得正式的代表比例名額,必然就會擠占工人、農民、知識分子的名額。所以,治本之策或是改變現有的代表結構模式。
(作者: 王松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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