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問丨李德成:西藏人權保障有何時代特色?
中新社北京3月28日電 題:西藏人權保障有何時代特色?
作者 李德成 中國藏學研究中心副總干事、研究員

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8日發布《新時代西藏人權事業的發展與進步》白皮書指出,中共十八大以來,堅持把尊重和保障人權作為新時代黨的治藏方略的重要內容,融入西藏工作的全過程各方面,奉行以人民為中心的人權理念,堅持以發展促人權,大力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不斷加強人權法治保障,協調增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以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努力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各族人民共同富裕,推動西藏人權事業取得全方位進步、歷史性成就。
新的里程碑:各項人權全面發展
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是人權事業的重要基石,體現在人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信仰等方面權利的保障與發展。新時代西藏各項人權的全面發展,深刻體現了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人權理念。
一是全過程人民民主廣泛推進。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全面實行,使西藏各族人民充分享有自主管理本地區、本民族事務的權利。年滿18歲的公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得到嚴格保障。知情權和參與權得到充分尊重,西藏各級政府不斷完善政務公開制度體系,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截至2024年底,共創建790個“人大代表之家”,所有村(社區)都設有人大代表聯絡站、人大代表聯系群眾活動室,為人民群眾反映社情民意提供有效平臺,民主參與形式和渠道不斷豐富。協商民主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形成以政協全體會議為龍頭,專題議政性常委會會議和專題協商座談會為重點,提案辦理協商、界別協商、對口協商等為常態的協商議政格局。表達權和監督權有效保障,表達和監督渠道更加多樣化,民主監督更加全面。
二是經濟社會權利保障水平全面提升。西藏堅持以發展促人權,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通過發展全面提升經濟社會權利保障水平,西藏人民的適當生活水準權、受教育權、工作權、健康權、社會保障權等得到充分保障。
三是文化權利保障持續加強。西藏始終重視各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保護、傳承和發展,不斷提升公共文化服務質量,推廣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保障藏語言文字學習使用權利,西藏文化建設實現了前所未有的繁榮與發展,有效保障了各族人民的文化權利。例如,《格薩(斯)爾》、藏戲和藏醫藥浴法已列入聯合國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貝葉經得到保護,《中華大典·藏文卷》工程、全國藏語術語標準化工作成果顯著,展現了西藏文化權利保護的突出成績。
四是特定群體權利平等保障。中國政府高度重視對西藏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等特定群體的權利保障,不斷完善權利保障機制,使各類特定群體得到特殊關愛。
新時代,西藏人權事業進入歷史發展最好時期,各項人權全面發展,書寫了西藏人權事業的嶄新篇章,成為西藏人權事業發展與進步新的里程碑。

歷史性成就:消除絕對貧困
貧困是實現人權的最大障礙,消除貧困是中國人權保障的重中之重。西藏曾是中國貧困發生率最高、貧困程度最深、扶貧成本最高、脫貧難度最大的區域。在中央關心、全國支援下,西藏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截至2019年底累計實現62.8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全部脫貧,74個貧困縣(區)全部摘帽,徹底擺脫了束縛西藏千百年的絕對貧困問題,保障了各族群眾生存權和發展權,特別是在精準脫貧中注重保護生態、發展文化,走出了符合西藏實際的高質量發展道路。
在此基礎上,中國繼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鞏固脫貧攻堅成果。2024年,西藏脫貧人口人均純收入增長12.5%以上。西藏人民同全國人民一道進入小康社會,邁上了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極大提升了西藏人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適當生活水準權保障也得到顯著提高。
獨特成果:充分保障受教育權
受教育權是公民基本權利之一。西藏大力實施教育優先發展戰略,促進教育公平,切實保障各族人民平等受教育的權利。
為保障公民均有上學接受教育的權利,2012年以來,西藏先后11次提高對農牧民子女和城鎮困難家庭子女“包吃、包住、包基本學習費用”經費標準,目前年生均標準達5620元(人民幣,下同)。學校寄宿服務有效解決偏遠農牧區學生上學不便問題。針對一些地區海拔高、自然條件艱苦、人口居住極為分散、上下學路途遙遠的情況,西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采取與全國其他省區市相同做法,部分學校提供寄宿服務,實行“三包”政策。學生和家長自愿選擇是否寄宿,學生周末、節假日可以回家,家長參與寄宿生活的管理和規劃,最大限度保障各族學生平等享受高質量教育的權利。
2014年至2024年,西藏累計投入財政性教育經費3022.5億元。截至2024年,西藏共有各級各類學校3618所,教職工9.66萬名,在校生總數達到97萬人,超過西藏總人口的四分之一。
教育是最大的民生,打開了西藏各族群眾走向現代化的幸福之門。新時代,西藏各族人民實現了從“有學上”到“上好學”的深刻轉變,展現了新時代西藏人權事業發展與進步的獨特成果。

鮮明特征:宗教信仰自由
依法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是維護人民合法利益、尊重和保障人權的重要體現。新時代以來,西藏始終堅持從區情和宗教實際出發,全面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宗教信仰自由的法治化保障不斷強化。國家保護正常宗教活動,依法對涉及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務進行管理,但不干涉宗教內部事務。藏傳佛教寺廟學經、辯經、受戒、灌頂、修行等傳統宗教活動和寺廟學經考核晉升學位活動、宗教節日等正常舉行。
2011年以來,西藏統一維修改造寺廟僧舍,修建寺廟養老院,提供醫療衛生服務,98%以上寺廟實現通路、通訊、通電、通水、通廣播電視,大力改善基礎設施,鞏固提升廣大僧尼學修生活條件。2015年起,西藏逐年提高寺廟僧尼社會保障待遇,提供社會公共服務,政府每年補貼2600多萬元,實現僧尼醫保、養老保險、低保、意外傷害險和健康體檢全覆蓋。
西藏的宗教工作是一項全局性、戰略性工作,其對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權利的有力保障,彰顯了新時代西藏人權事業發展與進步的鮮明特征。

顯著標志:保障環境權利
新時代,中國將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總體布局。西藏堅持生態保護第一的理念,在現代化建設中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不斷提高生態環境治理水平,推動青藏高原生物多樣性保護,成為世界上生態環境最好的地區之一。
截至目前,西藏建立各類自然保護區47個,總面積達41.22萬平方公里。西藏主要江河、湖泊水質整體保持良好,達到國家規定相應水域的環境質量標準。2016年以來,西藏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99%以上,主要城鎮環境空氣質量整體保持優良。2024年,拉薩市在全國168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排名中位列第一名。
環境利益是生態環境呈現出的首要價值,正如《奧爾胡斯公約》序言所說:“充分保護環境既是人類福祉的關鍵,也是享受包括生命權在內的各種基本人權的關鍵?!蔽鞑馗咴h境特殊,環境權以一種獨立的人權類型得到充分保障,成為新時代西藏人權事業發展與進步的顯著標志。
2025年是西藏自治區成立60周年。60年來,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西藏走出了一條符合中國國情、符合西藏實際的人權發展之路,尊重人民的主體地位,堅持從西藏實際出發,堅持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權,各項人權全面發展,消除絕對貧困,提升受教育權保障水平,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保障環境權利,為新時代西藏人權事業發展與進步增添了時代特色和豐富內涵,為世界人權事業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完)
受訪者簡介:

李德成,蒙古族,中國藏學研究中心副總干事、研究員,主要研究領域為藏傳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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