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監會明確大型銀行案件責任追究標準
2008年03月03日 14:39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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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北京3月3日電 中國銀監會3日稱,2008年大型銀行的案件防控目標已經明確。按照中國官方設定的防控目標:一級分行轄內發生一起千萬元以上案件或兩起五百萬元以上案件的,首先要追究省行行長的責任,并追究上級行分管領導的責任。
銀監會強調,要嚴格案件責任的追究工作,重點是百萬元以上案件的責任追究工作。具體標準是:對支行轄內發生一起百萬元案件或兩起五十萬元以上案件的,首先要追究支行行長的責任,并按照上追兩級的要求,對上級行主管行長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二級行轄內發生一起五百萬元以上案件或兩起三百萬元以上案件的,首先要追究二級分行行長的責任,并對省行分管行長進行行政處分;一級分行轄內發生一起千萬元以上案件或兩起五百萬元以上案件的,首先要追究省行行長的責任,并追究上級行分管領導的責任。
中國銀行監管當局提出,要推進商業銀行強化內控管理,逐一梳理內部管理制度和業務操作流程,從系統和制度設計上尋找漏洞并從源頭上加以糾正。對新業務的準入首先要進行制度設計科學性和規范性審核,并實施風險壓力測試。各銀行要強化有案必查、一案一查制度。(完)
【編輯:陶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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