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五日電(記者 賈全欣)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今天宣稱,中國將對電力企業進行全方位監管,并定期發布監管報告,對拒絕和阻礙監管的行為將依法進行追究。
電監會有關人士表示,中國將于五月十日起施行《電力監管報告編制發布規定》。除了發布全面反映電力監管機構履行監管職責情況的年度報告外,電力監管機構還將圍繞電力安全生產、電力市場秩序、國家政策執行落實以及政府和社會關注的熱點等,發布針對重點問題的電力監管報告。
目前,電監會已經確定二00七年度發布的重點監管報告包括電力安全生產;水電站大壩運行;電力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執行;二00七年度關停小火電機組;發電機組節能降耗和污染減排;電價水平及執行電價政策等八個。
依照依法保守國家秘密和企業商業秘密而發布的監管報告內容還包括:對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監管機構的處理結果和整改要求�!兑幎ā凤@示,監管相對人有拒絕或者阻礙電力監管機構依法履行監管職責;提供虛假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文件、資料等行為,將依法追究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