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近日聯合發出《關于切實做好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各地貫徹落實2006年《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嚴格執行“社會保障費用不落實的不得批準征地”的規定。
《通知》要求各地盡快建立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制度,還沒有出臺實施辦法的省份,要爭取在今年年底前出臺實施辦法,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社會保障體系,確保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葉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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